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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案件包括因买卖关系纠纷、借贷纠纷,合伙纠纷以及其他债务案件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依据《民法通则》的有关规定,债务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有:
1、书面证据应提供合同、借据、公证书、购物发票等;
2、证人证言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,开庭时证人应出庭作证,其效力应由法院认定;
3、有无专门机关的技术鉴定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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